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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代以前国画的版权问题

时间:2022-12-06 04:47:56 浏览: 302 作者:笔墨纸砚网

一、关于清代以前国画的版权问题

宋代国画没有版权。就算你采用了别人的照片,我个人觉得也没有关系,因为所有的照片不都是照的画嘛,等于都是对内容的记述,就算有所谓摄影作品版权问题,但是一般也无法来证明版权的存在,毕竟,所有的照片反映的都是客观事实,所有人都是这么照,无法证明就是某个人照的。

通俗的说只要作者不在世以后,其作品超过50年的书画,都无版权的说法,属世界文化遗产,但是照片还是有“照相”权的说法,版权的所有者是所属书画所在的“故宫博物院”所有,或有此类书画的个人所有。

50年,无版权了,但是你用的是不是别人的照片?那个照片有版权的。

故宫博物院发言人称:有关故宫文物的所有基础信息,全归故宫博物院所有。

故宫博物院发言人称:他们在数十万幅馆藏书画中选出百幅精品,然后反复研究、测量、拍摄、编写文字说明,限量印制在宣纸、丝绢及油画布上,在清晰度、还原度等方面都是业内的最高水平,也是专家辛勤劳动的结果,仿真作品本身已成为新的艺术珍品,因此对这些作品原告享有著作权。

故宫对馆藏古书画仿真印制后,这些仿品遭私下复制销售。

――此类官司上诉法庭,已经屡见不鲜。

2006年,故宫博物院已经公布了其150多万件馆藏目录――即宣布对其的版权。

二、梵高、毕加索、莫奈...等等名家的油画能用来印刷吗?会不会涉及版权问题啊?

梵高、毕加索、莫奈...等等名家的油画不能用来印刷,会涉及版权问题。

以大芬油画为例,大芬从未掩饰自己是靠“行画”发展起来的,然而临摹别人的作品,自然又牵涉到版权问题。按销售量算,大芬村目前经营的油画约90%是复制国外名画,是否征得了原作者的同意、是否属过了保护期的作品、是否依法向原作者付费等都无法回避。

深圳市版权局已确定针对大芬油画版权问题的管理方案,提出“规范与促进相结合、指导和约束相结合”的方针,要求大芬油画村相关企业,在复制已过版权保护期的作品时也要做到三标:标原作者名字、标作品名称、标临摹者的名字。

扩展资料

市场上出现了不少用宣纸做的木版水印复制品或仿真印刷品,通过人工补笔补色,使得复制品跟原作的相似度达到90%以上。这样的东西特别容易鱼目混珠,让刚入行的藏家上当受骗。这些收藏新丁们趟了一身浑水,不敢继续入市,这样对整个艺术品市场的良性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因此,这一条造假印刷的“食物链”不破,就很难让更多人参与进来,艺术品市场就很难真正发展壮大。如果新晋藏家能够摆脱迷信行家心理,到正规的画廊购买具有学术实力的当代名家作品,那市场将逐步得到净化,真正的艺术品繁荣才能到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大芬油画”面临版权困惑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高仿名画真假难辨祸害市场?

1、会涉及版权问题。

2、尤其是毕加索的画,他本人1973年才去世,西班牙国际,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和国际条约与协议,他本人的作品死后50年在国内依然是有版权的。

3、而梵高、莫奈,本人书画原稿,已经进入公共领域,但是如果你所指的他们的油画是出自现代人的临摹、再创作、或者网络绘画等方式形成的新作品,那么这些油画作品同样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你要印刷需要事先征得这些作者的同意。

随便你印刷!死了的人不会从棺材爬出来问你要版权的!比如很多很多的美术高考图册中都会举例大师的图片来论证某些观点,但是作者并不会去荷兰给梵高钱也不会去西班牙给毕加索钱,更不会大老远去法国送莫奈RMB!

您好,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该法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规定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即: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这些名人都已不在人世,所以也谈不上什么侵权问题,但印刷名人的字画要用于正面的,免得一些社会人士的批评,看过(憨豆先生的大灾难)吗?里面就有很好的解释,这样可以间接发挥双重功效

三、网上下载的书画作品打印后出售违法吗?

属于违法侵权了。如果原作者在世,按国际版权基本,不通过原作者授权的打印,出售,买卖盈利行为,都算侵权。

但原作者如果是死后的超过50年,且没有版权法继承人,那就不算违法,出售时标明是打印品即可。

但个人观点,话也说回来,如果是打印出售,标明好是打印品,价格如果不贵,没人举报,即使原作者知道多数人也不会说什么,总体意思就是没人告,就没事。但算是侵权,有人举报肯定有事。

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明文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擅自下载和打印他人作品牟利,侵犯了属于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属于违法行为。

属于违法侵权了。如果原作者在世,按国际版权基本,不通过原作者授权的打印,出售,买卖盈利行为,都算侵权。

但原作者如果是死后的超过50年,且没有版权法继承人,那就不算违法,出售时标明是打印品即可。

但个人观点,话也说回来,如果是打印出售,标明好是打印品,价格如果不贵,没人举报,即使原作者知道多数人也不会说什么,总体意思就是没人告,就没事。但算是侵权,有人举报肯定有事。

网上下载的书画作品,如果是名家名作,而且作者还在世,这个是不能出售的。作者可依照著作版权法来起诉的。如果作者已故起过50年,作品就可以下载应用了。比如:徐悲鸿的《奔马图》《八骏图》,现在已经在市面上出售了。常见的就有真丝织锦画轴、还有丝绸册页等丝绸工艺品。

首先,你这属于违法侵权了。

1、如果原作者在世,按国际版权基本,不通过原作者授权的打印,出售,买卖盈利行为,都算侵权。

2、如果原作者如果是死后的超过50年,且没有版权法继承人,那就不算违法,出售时标明是打印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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