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奇案:丈夫离奇身亡,妻子上吊自杀,后来怎样?
清朝顺治年间,山东淄川地区有个村子叫西崖庄。一天清早,一个起早赶路的农民发现路边草丛中有个黑乎乎的东西。当时天色未明,野外朦朦胧胧,所以看得不是很真切。
农民以为那东西可能是个包袱,心想兴许能发点小财,可是走到跟前一瞧,不禁吓得高声大叫起来,原来草丛中是一颗血淋淋的人头。农民吓得半死,当即回头往村子里跑去,连自己的包袱也扔掉了。
第二天一大早,农民去县衙报案。县令费宜带着衙役们前来勘验,查明死者姓周,是西崖庄的一个小商贩。同时在死者腰间发现一个包袱,包袱里有五两银子。费宜根据杀人者未将银子拿走,初步断定这起血案不是为财杀人。就在费县令思考案情之际,忽然从村子里传来一个惊人消息,此周姓商贩的妻子上吊自杀了。
此案毫无头绪,两条人命案同时出现,这如何破案?费县令思考了半天始终找不出破案的关键,案子一拖再拖,被害人周某的弟弟来县衙多次催促办案,但费县令实在无法这起无头公案。因为没有丝毫线索,这让人如何查起呢?案件一直拖了半年,周某弟弟见状,只得先将哥哥嫂嫂的尸体掩埋了。
20大板
有一天,县衙抓住了几个抗税不交的村民。在审理过程中,有一个叫王成的人因为害怕拷打,所以说现在钱粮准备充足,可以交纳完毕了。费县令一听大怒,斥责王成等人既然已经有了钱粮,为何在交钱粮之日不主动上交?现在到了大堂又承认钱粮充足,这到底怎么回事?王成害怕不已,吓得魂飞天外,连连说不敢。随即赶忙从腰间解下装银子的包袱,请费县令过目。
费县令将包袱一看,顿时心中一惊,将包袱反反复复看了几遍,脸色顿时好了很多。费县令问王成在哪里住,王成说在东崖庄。费县令又问东崖庄距离西崖庄多远,王成回答说有五六里。
费县令当即一拍惊堂木说道:“你认识西崖庄的姓周的商贩吗?就是去年被杀害的那位?”王成说不认识,费县令当即下令大刑侍候。20大板打下去之后,王成连连叫道:“小人愿招,小人愿招!”
首饰
原来,周姓商贩的妻子姓王。一天,王氏要回娘家走亲戚,梳妆打扮之时,发现自己的首饰都是一些便宜货,没有一件像样的,心里十分不是滋味。于是她便斥责丈夫:“我的姐妹们嫁人之后,个个都插金戴银,打扮得像鲜花一样。偏偏我嫁了你这么一个穷鬼,连个凑合着戴出去的镯子都没有,这叫我怎么出去见人?”
丈夫周某是个老实人,任由妻子数落也一声不吭。王氏骂了半日,气也出得差不多了,于是便让丈夫去向街坊四邻借。但是丈夫周某脾气很倔,而且又好面子。丈夫不肯去借,王氏急得又开始骂人了。最后王氏自己出门找人借了些首饰,这才打扮好后心满意足地出门了。
当天晚上回家时,王氏把首饰从身上卸下来,仔细包进一个小包袱里,随后又把小包袱装进袖口里。到了家之后,王氏往袖口处一摸,这才发现小包袱没有了。王氏惊得差点昏死过去,心想小包袱肯定是在路上从袖子里滑出来弄丢了。王氏不敢告诉丈夫,自己又无力偿还,心中焦急不知如何是好。
事有凑巧,东崖庄的村民王成在村口不远处捡到了这个小包袱。王成当时走在王氏身后,亲眼看见小包袱从王氏袖子里掉了出来。王成没有叫住王氏,而是一路尾随王氏到了西崖庄,看见王氏进了家门后,王成才返回家去。以后的几天时间里,王成天天来偷窥周家的动静。
胁迫
有一天,王成看见周某挑着担子离开家门上路了,知道他将有几日不归家。于是在深夜里窜入西崖庄,悄悄摸到了周家墙外。当天夜色已深,月亮被云朵遮得时有时无。王成一见四下无人,于是翻过墙头进入了周家。
此时正值三伏天,酷暑难耐,王氏正在院中一床竹席上睡觉。王成于是走过去抱住王氏,欲行不轨。王氏正要喊叫,王成拿出那一包首饰胁迫王氏就范。几分钟完事之后,王氏将王成送出门外,并且告诉他今后不准再来,他的丈夫如果知道了会杀了他们二人。
王成始终是做贼心虚,满口应承着离开了周家。但是不久之后,王成觉得这买卖做得亏了,因为这一大包首饰如果拿去青楼的话,可以在里面潇洒快活好几个月。王成于是告诉王氏愿意与她做长久夫妻,王氏为了把王成彻底应付走,便假意安慰他说她的丈夫身子弱,活不了多久时间了,等他死了之后,二人就能做长久夫妻了。王成信以为真,便不再纠缠王氏。
杀人
时间一天天过去,周某依旧没有病发身亡,王成为了能与王氏长久厮守决定亲手杀死周某。一天,王成终于发现周某挑着担子于黎明时分上路了。王成埋伏在路边的山崖上,周某挑着担子经过崖底下时,王成推下一块巨石正好砸在周某头上,周某还来不及叫喊一声,就当场毙命。王成见周某死去,跑下山崖来将周某头颅割下,并将尸首分别丢在两个不同的地方。
当天晚上,王成来到周家告诉王氏她的丈夫已经死了,要求王氏嫁给他。王氏听说丈夫死了,不禁失声痛哭起来,说一定是王成下的毒手。王氏捶足顿胸,抓住王成就要索命。王成此时终于明白,王氏对他说的那些话都是哄他的,王氏根本就不想嫁给他。王成心中怒火升腾,准备一刀杀了王氏,可是他又舍不得花容月貌的王氏死在自己手里,于是便挣脱王氏的双手,逃出了周家。王成打算过几天再来劝王氏回心转意,希望她能重新考虑后嫁给自己。可没有想到,第二天王氏就上吊自杀了。
伏法
自此,费县令终于明白了此案的来龙去脉,王成被打入死牢。衙役们对费县令的断案称赞不已,费县令说当初验尸体时,周某腰间的包袱上绣着万字花纹,而此次抓捕和审问王成时,发现王成送上的包袱也有万字花纹,而且用布、花纹的格式、手工的精粗,都出自同一个女子之手。
费县令又问王成是否认识周某,王成说不认识,这就否定了周某把包袱送给王成的可能。那就只有一种可能,这个包袱应该是一对,王成从周家盗走另外一个包袱。果不其然,20大板打下去之后,王成禁不住拷打,终于说出了杀人的经过。
费县令慧眼辨奸,从一个小包袱上的花纹着手,终于抓住了真凶,了这一毫无头绪的杀人奇案。最后,凶徒王成罪大恶极,被枭首示众三日。
《清稗类钞》中记录了一个发生在清朝的离奇案子,案件中,丈夫忽然离奇去世,而他的妻子则在其去世后仅隔一夜的时间,就自缢身亡。
整个案件起初扑朔迷离、毫无头绪,但是在费县令的明察秋毫之下,案件渐渐明朗,让人唏嘘的是,这伤了两条性命案子仅源于一位妇人的爱美之心。
这里必须要说明的是,这个案件除了记录《清稗类钞》中,颜小二在蒲松龄《聊斋志异》的《折狱》篇中也看到了相同的案件。
考虑到《清稗类钞》里面记录的趣事逸闻多为民间传说,而蒲松龄又是一位善于将生活变成故事的文学家,下文颜小二要述的离奇案件大抵是有其原型的,但是现今流传的版本,可能与真实细节有出入,各位心中有数就好。
本着负责的态度,颜小二这里就借着蒲松龄的《折狱》来说说这个清代奇案。
1、案起:扑朔迷离与按兵不动(1)丈夫离奇死亡,妻子自缢
蒲松龄写了许多离奇的故事,而故事素材更多源于其在民间搜罗来的离奇故事,《折狱》里的清代奇案也不例外。
话说,在淄川县的西崖庄这个地方,一位贾姓男子在赶路的时候,被人袭击,丢了性命。而他的妻子,则在其去世后的第二天自缢身亡。
因为夫妻二人的去世来得太突然,贾姓男子的弟弟将这件事告到了淄川县令费t祉那里。
费县令经过调查后,发现死去的贾姓男子身上的银两并未丢失。
可见他不是因谋财而死,那么大概率是有人故意为之。
随心中有判断,但是苦于没有证据,于是嗅到阴谋的味道的费县令选择按兵不动、暗暗观察。
(2)费县令的断案逻辑
看到这里,各位可能对于费县令查案的逻辑有些不明白,颜小二这里和大家一起理一下。
费县令眼前的案件的原貌是这样的:
男子遇袭,但却并未被劫财,仅仅只隔一晚上时间,他的妻子便自缢了。
这里有两个疑点。
疑点之一在于贾姓男子之妻自缢的行为。贾姓男之妻自缢原因无外乎两种,第一种是她与丈夫之死无关,仅仅是因丈夫去世,悲痛欲绝而选择轻生;第二种可能便是她与其丈夫之死有关联,基于某种原因,最后选择自缢。
来说说第一种可能。如果贾姓男的妻子是因与亡夫感情深重随他去了,这样做是否太着急,毕竟情深义重的人,不会在亡夫未经安葬、家中事宜未得安排后,着急自杀。
所以,贾姓男之妻自缢原因大抵是第二种可能。
疑点之二就在于贾姓男子身上的银两并未被取走。
两个疑点加在一起,初步可以分析,贾姓男子之死不是陌生人的随机性“谋财或害命”,并且他的意外与他妻子有关。
2、反转:一个银袱破了案我们回到案件。
因为没有线索,费县令虽然怀疑,但是也只能明面上搁置,背地里暗中观察。
一晃半年过去了,贾姓男子的弟弟怨费县令对哥哥嫂嫂之死一事“无所作为”。
多次找县令理论,但却无果,最后只能怒气冲冲地将亲人下葬。
贾姓男子的弟弟可能怎么也想不到,转机会来得这么快。
这天,县衙比往日都要热闹,原来,费县令正在审问几个从城里抓回来的逃税的人,其中有一个人叫周成。
周成为了避免受责罚,他找到费县令打算补齐钱粮,他把腰间的银袱递给费县令,费县令细细查看银袱,仿佛发现了什么?
“你家住哪里?离开西崖村近吗?”费县令问。
“五六里地”,有些摸不着头脑的周成答道。
“你和去年被杀的贾姓男子什么关系?”
很显然,周成没有料到费县令这么一问,有些慌了,辩解自己不认识这个人。
而费县令这边却已有定论。
因费县令发现,周成银袱上的图案和去世的贾姓男子身上的一样,上面的绣工很明显是出自一人之手,再加上问到与贾姓男子关系时神色慌张,费县令便更加认定是周成杀了贾姓男子。
再对周成施加严刑后,他最终认罪。
3、真相:妇人爱美惹祸事随着周成的认罪,事情的原委也渐渐明晰。
原来,被周成杀死的贾姓男子之妻王氏,想要漂漂亮亮地见亲戚,却奈何自己没有拿得出手的首饰,便让丈夫去借,可她的丈夫并不配合,王氏只好自己去借。
借到首饰以后,王氏很是珍惜,不舍得戴在头上,便取下首饰放在包袱里。
但是到家以后却发现不见了。
王氏很着急,又不敢告诉丈夫,苦恼着怎么偿还邻居。
是夜,恰巧捡到首饰的周成溜进王氏院子,以首饰为要挟,让王氏与自己发生关系。
王氏被迫从了周成。
完事以后,她告诉周成以后不要再来找他了,因为她的丈夫很凶。
周成不乐意。
王氏便忙安慰他说自己丈夫身体不好,等丈夫病重去世,二人再相交也不迟。
周成听了以后便离开了。
王氏却不知自己一句话埋下了祸根。
周成杀掉王氏丈夫以后再次找到王氏,而王氏听到丈夫死讯,没有和先前与周成约好的那样从了他,反而大哭起来。
周成怕惊动周围的人,于是逃跑了。
而王氏第二天自缢的消息,也便传开了。
自此,一件扑朔迷离的案子,也在费县令的仔细与耐心下了结了。
4、蒲松龄讲道理:施加仁义者需聪明、虚荣常惹灾祸这个清代奇案在民间流传甚广,不仅被记录在《清稗类钞》中,还被蒲松龄写成短篇小说《折狱》。
蒲松龄的用意,除了讲故事,还在讲道理。
首先,蒲松龄展现了清朝时期一个好县令的无奈:有些案子,不是他们想搁置,而是不得不搁置,因为一位好县令施加刑罚要有理有据,查案更要有理有据。
其次,要施行仁义,光靠一腔热血是不行的,还得聪明。有的人很聪明,但是他们可能不讲仁义,甚至利用自己的聪明伤害别人,而伸张正义的人必须聪明睿智、必须时时留心,只有这样,才能和费县令一样守好仁义,造福一方。
最后,这个案件也告诉我们,虚荣确是“灾祸”之源,我们除了要懂得避开他人的贪婪伤到自己,还得懂得压抑自身的虚荣与欲望。
有时候,小小的虚荣与贪恋,可能会和滚雪球一样引发“大灾祸”。而及时止损的办法,绝对不是欺瞒之下一错再错,而是坦诚、合适地面对问题、解决问题。
参考:《清稗类钞》、《聊斋志异》、《折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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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知县采取的是欲擒故纵的对策,借以麻痹周盛,进而让他放松戒备,乖乖回到家乡。周盛听费知县如此一说,当真以为对方掌握了大量证据,为了免受皮肉之苦,这老小子只得老实交代:张大海确实被他所杀,而王氏,也是被他逼死的。原来,王氏在借了赵大娘的金钗走亲戚后,在回家途中,不小心把金钗弄丢了。周盛一直觊觎王氏的美色,那日正好跟踪了她,他亲眼看到金钗从王氏头上掉落,他趁机捡到手里,一直跟着王氏到了她家里。随后,周盛坏笑着取出这只金钗,逼迫王氏跟他做那事。
王氏一个妇道人家,哪有办法?再加上当时张大海不在家,她不得不从了周盛。周盛办完了事,却还不愿交出金钗,因为他还想跟王氏长期交好。王氏就骗他说,“我也想跟你长期交好,可我还有丈夫在啊。这件事如果被他知道了,我们两个都会被浸猪笼的。”周盛觉得在理,于是就有了除掉张大海,然后带王氏远走高飞的打算。谁知,在他杀了张大海,并将这个“好消息”告诉王氏的时候,王氏不但没有兴奋之情,反而将她自己关在房中,上吊自杀了。
周盛没捞着好处,只得灰溜溜而逃。他知道,这件事情如果查出来,他肯定逃不了关系,于是当晚,他带着包袱,匆匆离开了西崖庄。在从王氏家里出来的时候,这小子还没吃晚饭,恰好闻到厨房有馒头的香味,于是他随手从王氏房里抓了个包袱,捡了七八个馒头才匆匆离开的。事后,他又用这个包袱装了衣物出逃。不料,最终这个包袱,竟成了呈堂证供。据周盛交代,那只金钗在他逃亡途中被他当了十两银子,正是用完了这些银子,他才回到了西崖庄。他本以为半年之后,风声过去了,他也就安全了,随之一回来,就被抓了。
最终,案件真相大白,张大海和其妻王氏,皆是因周盛而死,最终,这小子被判凌迟处死。纵观本案,不难发现,王氏如果没有虚荣心作祟,她也不可能借金钗走亲戚,更不会被周盛所胁迫,张大海也不会因此而死。所以,我们在感叹“色字头上一把刀”的同时,也得出另一个结论:虚荣心害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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