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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离:倾听与辨认:冯娜诗集《无数灯火选中的夜》札记

时间:2022-05-27 15:09:48 浏览: 5 作者:笔墨纸砚网

对这个时代来说,诗歌似乎是没落的并不那么可靠的行当,尽管它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行当之一。娱乐的多样化、实用主义导致的生活的资讯化以及80年代诗歌狂欢过后不可避免地走向冷寂,而最重要的是科技沙文主义使诗歌的合法性不再不证自明。如果有人问你,北岛舒婷之后当代诗歌带来了什么改变或者有什么影响,可能你从纯诗歌领域建立的“新诗在8年代中后期保持迅速发展”的自信会冰消瓦解。但是另一方面,诗是维护人对世界微妙的感受力、想象力的重要方式,它可以平衡和抵消以简化为认识基础的奥卡姆剃刀带来的狭隘化,也就是说,生活世界比科学所提供的现实世界的边界更加辽远。并且,随着语言系统的更替,新诗尚处童蒙阶段,这也意味着里面有很多机会。

  因此,很高兴冯娜成为诗歌上的同路人,她是处于上升通道中的年轻的女诗人,我读她的诗集的时候,看到她在诗歌中多次重复她对自我诗人身份的确认。现在绝大部分的诗人在对待自我诗人身份的时候是策略化的。在古典诗歌时代,看到诗人们在个人生活中以诗人身份出现较为常态,诗人间的拜会、雅集、酬唱应和和写作以及他们看待世界时的视角可以说明这一点。而现在,诗人们更经常性地进行身份转换,在工作和交往中多数是隐匿自己的诗人身份的,这是在一个诗人被看成是他者的社会中实施的一种自我保护,即使是在写作中,也很少表明这一身份意识。冯娜的这种明确的指认是一种勇气,也可以成为一种坚定的信念,就像她在《雪的意志》中所写的:我是一个诗人/……/我相信的命运,经常与我擦肩而过/我不相信的事物从未紧紧拥抱过我

  “相信”意味着精心的准备和艰苦的工作,如果我们相信、精心准备了,也许,我们未必会得到想要的结果,这里也许可能是一种长久的考验,但如果我们不相信,那么意味着必然地失去这一机会。这也是一个帕斯卡尔式的打赌。而相信这个而不相信那个,也是基于诗人需要具备的良好的人文素养。身份确认实际上是与自己签订了的一份内在的契约,明确了这一身份所应有的责任和义务。

一.成为一个诗人

  对冯娜来说,诗人需要做的是什么呢,怎样才能成为一个诗人?我们可以把《劳作》这首诗看成是她的诗歌观念的一个具体呈现,在诗中她写到:

我并不比一只蜜蜂或一只蚂蚁更爱这个世界

我的劳作像一棵偏狭的桉树

  蜜蜂和蚂蚁在通常的看法中代表着勤奋的种类,所以,勤奋的劳作可以看做是对世界之爱的一种表现,一个诗人的勤奋劳作当然不仅仅是不停地写作,这样的效果也许只是闭门造车而已,在写作之前,他需要做的是调动一切直观的感受能力,听觉、视觉、嗅觉、味觉、触觉和直觉的能力,即使是这样,一个个体的活动仍然有限,就像是被固定在一块土壤中的桉树,它的视野是偏狭的,而承认这种有限性是一个开始,是试图超越它的良好开始。这首诗中后面冯娜写到:

我并不比一个农夫更适合做一个诗人

他赶马走过江边,抬头看云预感江水的体温

  冯娜把比较的对象拓展到了农夫,在农夫与诗人之间有什么共同点呢?农夫拥有看云就知道江水水温的能力,正是常年辛勤的劳作使他拥有了这一经验。为了谷物的收成,农夫必须掌握季节气候的细微变化,并且这是一个通过持久的训练可以得到的一种普遍经验。诗歌暗示诗人同样要对自身的领域具有非常熟稔的程度,不仅如此,还要对关注的事物熟知、有深入的了解。对写作技艺的长久训练,掌握丰富的技巧,有助于举重若轻地处理不同的题材。而“看”和“听”,倾听与辨认,是洞悉事物奥秘的基础,这首诗后面继续写到:

如何辨认一只斑鸠躲在鸽群里呢

不看羽毛也不用听它的叫声

他说,我就是知道

  显然,这比上面看云识天气更上了一层,因为以他的丰富经验已经到了无需再去听去看就能正确判断的地步。他能透过这些所见所闻,领会到表象之外的东西,庄子在《养生主》写庖丁解牛时目无全牛,而以神遇;《列子•说符》中九方皋相马则见其所见,不见其所不见;视其所视,而遗其所不视。两者都探讨了形神关系,做出了超越于五官感受的正确的判断,尽管带着玄学的神秘性。这里最后一句也非常好非常好,值得加以留意,按我的理解,这就是一种通过生活历练累积的原初经验,它比知识更加原初,指向不确切。海德格尔曾用人对斧头的运用做过具体解析,比较了知识与原初经验之间的区别,人在使用斧头的过程中体悟到的原初经验不同于将斧头从生活世界里抽取单独研究形成的确定性知识,它更暧昧,但却保护了个体与世界的联系、它的整体性和丰富性。海德格尔的原初经验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直觉,当我们说“一叶知秋”,一片叶子落下来而突然间意识到整个秋天来了的感受同样是依赖于经验的累积。而诗歌无疑是所有文学艺术中最适合于运用直觉的,冯娜在这首诗结束部分暗示了诗不仅应当依赖于五官感受能力,并且也尽可能地通过经验来捕捉和提升直觉能力。

  此外,她也提到了一些其他的能力,比如想象力和激情,在另一首诗《来自非洲的明信片》中,她这样写:

我们啊,终生被想象奴役的人

因一个地名而付出巨大热忱

因一群驼队的阴影而亮出歌声

会把遥远非洲的风视为亲信

因在沙漠上写字,把自己视为诗人

  想象力被认为是诗歌的最重要的创造能力之一,对诗人来说,它具有解放作用,可以打破现实的桎梏,使我们的视野到达更加遥远的地方,也使我们的表达更加自由。尽管这首诗只是针对一张明信片而写,但里面所写则具有较大的象征性意义,除了想象力和激情,这里还涉及了对不完美人世的歌唱,对自由元素的信任,以及人的西西弗斯式的历经失败仍然保持着对意义的寻求。

  这样我们就可以判断冯娜对自身成为一个诗人的要求:除了辛勤的劳作以具备良好的素养之外,在生活中加以历练,以培养各种感受能力和想象力,直到能获得独特的个人经验和直觉,而最终的动力则是爱,对世界的爱,对不完美的人世的爱,从而使我们自身获得一种存在的意义。

二.纯正的抒情,节奏和语调

  据我有限的了解,她是一个纯真但又心智成熟的女性,大学毕业后一直留在这个南方著名高校的图书馆工作,这种较为单纯的环境尽管某些时刻会让人感到单调乏味,也也可能提供了一种保护,以使她避免过度的社会化,而能更好地保持诗人的激情,就像她的《杏树》所写:“我的故人呐,请代我饮下多余的雨水吧/只要杏树还在风中发芽,我/一个被岁月恩宠的诗人 就不会放弃抒情”。作为一位女性,虽然在感受力的敏感性上更具一定优势,但与许多女性诗人相比,她并没有局限于个人情感的表达,努力地去超越“一棵桉树的偏狭”,她所面对与表达的要更加开阔。就像上文已经提到的她对诗歌的一种要求,在这种要求中,并没有围绕女性意识展开,也没有给予女性意识以特殊的地位。这是一种很好的态度,诗就是诗,在跟同时代诗人保持的联系和竞争中,没有必要去赢得刻意的关照。

  冯娜的诗以抒情为主,事实上,当代诗一直在试图解决传统抒情诗流于高蹈、空洞,对现代性反应迟钝的弊病。第三代诗人以来,面对这一问题,总体来讲有两种不同的方式,一个是增加诗歌中的日常性,一个是增加诗歌中个人化叙述的成分,这两者强调细节,以使抒情拥有更坚实的基础、更为可信的效果,也更能展现现代生活,增加对复杂性的接纳能力。但这种变革同样面临着自身的困境,我们可以看到随着日常化描写和个人化叙述的普遍化,经常会陷入在无休止的对日常细节的繁琐叙述中,而迷失了自身的情况。冯娜的诗不同于两者,始终保持着纯正的抒情气质,但她找到了自己的方法,她的诗始终展现了对感受力的信赖,诗中的意象非常具象、生动,并通过优雅的修辞技艺来表现它们,这些不同的意象彼此之间差异性较大,转切的节奏也较快,但有一种共同的力量,即富有音乐性的节奏、冲淡的语调、充沛而节制的情感力量在捏合、统摄着它们,使之成为一体。在《听人说起他的家乡》这首诗中她写到:

“一直在下雨

——我出生的城市

没有雨的时候依然在下雨”

他的亚麻色瞳孔是雨中的建筑

用以储藏一种我没有听过的乐音

山丘在下雨,船只也是

早晨去买面包的路面下雨

来到我跟前的旅途也是

  这节诗歌中,我们可以看到她良好的具象能力,从萍水相逢的陌生人的交谈中,瞬间获得了一幅始终笼罩在雨中的略带忧伤的场景,雨中的山丘、船只、路面铺展开来,一直延展到我的这次旅途跟前,我跟相逢的旅人之间仿佛进行了一次置换。语言简洁质朴,而实际上是有着丰富、娴熟、精确的变形技巧,比如“没有雨的时候依然在下雨”、“他的亚麻色的瞳孔是雨中的建筑/用以储藏一种我没有听过的乐音”、“早晨去买面包的路面下雨/来到我跟前的旅途也是”这些诗句,感受力、想象力都很丰富和饱满。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这首诗的节奏和语调,它是属于低音的,悠扬低回,有介于温暖与冷峻之间的冲淡,充沛的情感因克制而更具有张力。通过对“下雨”和“也是”这些词语的反复使用,使诗具有一种回旋往复的节奏感。在她的其他许多诗歌中,我们也看到了这种节奏和语调的使用,比如下面这首《刺猬》:

我想养一只刺猬

培栽玫瑰的惯性让我对芒刺充满信心

路过宠物店的时候我想养一只刺猬

在邻居家逗猫玩的时候我想养一只刺猬

摘掉菜园中饱满的豆荚我想养一只刺猬

我知道它有尖利的牙齿,能一口气吃掉许多虫子

偶尔也会吞食蜥蜴和田地里的作物

它像我内向的童年友人,有一双拘谨又敏捷的眼睛

吵架后,他用刻刀在我的桌面写字:

“你好,对不起”

它喜欢在枯枝里打盹

像朋友一样在多年后藏起了自己

我想养一只刺猬,它蜷缩在我的篱笆周围

它就这样,在我的想象中被饲养

我为它种上一排排芸豆和蔷薇

  这首诗是迂回含蓄的,实际上真正的重心不是刺猬,而是那位童年友人,是对纯真友情的怀念,童年的友人有着刺猬的属性,喜欢隐藏起自己,最终失去了音讯,但在很多时候,仍让我想起他,并在自己的想象中饲养他。情感非常充沛但表达上却是节制的,通过对“一只刺猬”、“……的时候”、“像友人(朋友)”的不断重复,构造了一种富有悠扬明快的节奏,语调上冲淡而略带感伤。诗在表达想念的意图的时候,所有的诗句都通过具象来展开,但却有一个明确的中心,这些都展现了很好的感受力和控制力。其他像《弗拉明戈》、《短歌》这些诗中,都能看到反复回旋的节奏、充沛的情感以及冲淡的语调之间形成的独特的风格。

三、诗意的空间,具象和延展

  世间万物,千变万化,即使我们凝视一个事物,它也有无数个点,因此,诗人选取的意象和词语都经过了精细的斟酌衡量。在这种选择中,可以看到诗人受到传统的影响、本身的视野、素养和风格取向。白话诗刚提倡的时候,当时中西文化涵养极高的诗人却无法抛开古典意象的束缚,大都处在千百年传统的阴影中,也就无法接纳和展现现代生活。而我们的时代,变化之巨、更替之快,以几何级数增长,每天都有新的名词产生,每天被爆炸的信息淹没。语言一旦产生,就会迅速蒙尘,进入长久的黑暗和被遗忘状态。诗人曾是语言的更新者,在当下,又如何像雨水一样,洗去枝叶上的尘埃而使它们重新拥有亮泽呢?他如何判别词语的方向而不被词语所迷失呢?怎样让在加速度生活的惯性刹车,让读者停留片刻若有所思呢?这里似乎有一个简化和繁衍的问题,我们只能在众多意象之中选取少数几个构成一首诗的关注点,但同时,又必须让这几个意象展现尽可能丰富的意蕴,同时又合乎一首诗整体性的要求。绝大部分的诗歌如果切断了意象世界与意义世界的联系,也就失去了自己的生命力。它考验我们言此及彼的能力,需要我们离开一一对应的关系,而挖掘出一对多的能力,不是迷失在意象的外在特征中,而是选取语言的枯枝,搭建它们,让它们像星辰一样围绕着星系旋转。

  而在这些可能的写作中,冯娜的诗从直观上来说更依赖于感受力,意象丰富而多样,也就更需要抽象和理解的能力,以把握不同事物之间的联系,避免成为蜻蜓点水式的意象罗列,游走在事物的表面。我在她的诗集中也看到部分作品存在这样的疑问。让它们形成共同的向心力,打开词语自身的空间,这是一种挑战。

    《耳鸣》

春天的失眠,往我耳朵里搬进一座青山

鹿角树估算着一个暖和的日子

一些蓝色的不知名的花,围在它的根部

几只土拨鼠想刨开泥土中的白键

——上个冬天,谁在这里丢失了一把风琴

鸟儿飞过叶鞘,弹奏一遍

树蛙们跳过河去,弹奏一遍

冬眠的响尾蛇醒来,也拨动着“咿咿呀呀”

不完整的黑夜淌着滴滴答答的泉水

在最疲惫的凌晨

我翻身寻找乐谱,想把那曲子从头到尾拉上一回

  这首诗里的意象众多,青山、鹿角树、蓝色的花、土拨鼠、风琴、鸟儿、叶鞘、树蛙、响尾蛇、泉水、乐谱等等。但最核心的是“失眠”与“耳鸣”,所有的声音都是幻听,但是这种幻听冯娜给予了它们一个充满画面感的场景,以鹿角树为中心的场景,各种动植物们的轮番表演。直到最后收尾,才拉回到现实的场景中回应开头。因此,我们看到,这些非常可感的事物并不是无关的,而是很有序地展开的,它们共同形成了一种有趣生动的意指。

司机的口哨绕着村寨曲折往复

多少个下午,就像这样的阳光和陌生

要把所有熟知的事物一一经过

多少人,和我这样

短暂地寄放自己于与他人的相逢

——纵使我们牢牢捍卫着灌满风沙的口音

纵使我们预测了傍晚的天气

(是的,那也不一定准确)

纵使,我们都感到自己是最后一个下车的人

——《乡村公路上》

  而在这首诗的这一节中,冯娜也能把日常所见以致于人生的感怀用具体的事物联结起来,从最细微的事物中领会它们各自的意义,在看似偶然之中寻找到它们共同的,具有说服力的东西。对完全不相关的细微事物的洞察力才能造就这一点,这也是一个诗人能够见人之所未见最需要的。

  我们已经试着从冯娜的诗中分析了她对诗人的定义,她的抒情诗的特征,事实上,这仅是个人所较为关注的点,在她的诗歌中还有更丰富的内容。作为一个尚且年轻的诗人,她的技艺已经磨砺得很成熟到位,因此她能驾轻就熟地展现自己通过诗人的眼睛所见:“美丽的椰林和海岸线/筑巢的忙于建造,修复的忙于树立新的法则”,她描写的对象也很广泛,更重要的是越过了对自我的关注,而进入到世界深层次的那一部分,尝试着用语言去唤醒那沉默的部分,就像这些诗句中所写:

在你困顿的旅途,我是迷人的蜃楼海市

当你被声音俘虏,我是广大的沉默

        ——《魔术》

雨水、冷空气、穿过灰霾的阳光已使它们 成为酒窖

或者一座正在腐朽的宫殿

向任何一个房间深处走去,都能触到褐色的核

那里有过的酸涩,我们也有

那里有过的甜蜜,我们也会有

        ——《短歌》

我们,早已经失去了无言的自信

而这世上,几乎所有叶子都含着苦味

        ——《尖叫》

他们教会我一些技艺,

是为了让我终生不去使用它们

我离开他们

是为了不让他们先离开我

他们还说,人应像火焰一样去爱

是为了灰烬不必复燃

        ——《出生地》

  这里不再对这些动人的诗一一展开,但它们展现了基于生活的领会和洞察能力,这才是一个诗人可以走多远最重要的,我想她有足够的潜力,去聆听诗最迷人的声音。尽管她在自己的诗中谦称:“它教给我的高音,至今我还没有唱出/那音色,像坚实的松果一直埋在某处”(《出生地》)。而当她说“岁月,何尝不是一种温存的允诺”,我想我也可以理解为:诗歌,何尝不是一种温存的允诺。

  (201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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